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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檢具區位查詢申請表或申請書函,及相關地理位置圖(標示基地位置並圈示範圍,比例尺以五千分之一為宜,不拘格式),申請查詢之地段、地號,如有重測,請檢附土地登記謄本或影印本,並列出重測前後地段、地號,另申請筆數超過10筆者,請檢附土地清冊;屬土地重劃或開發案,請一併檢附基地範圍圖,郵寄至本分署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