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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申請注意事項:
(一)請檢具區位查詢申請表(提供odt及pdf)或申請書函,格式請參考申請表(函)範本。
(二)申請查詢之地段、地號,如有重測,請檢附土地登記謄本或影印本,並列出重測前後地段、地號。
(三)請檢附相關地理位置圖(標示基地位置並圈示範圍,比例尺以五千分之一為宜,不拘格式)。
(四)申請筆數超過10筆者,請檢附土地清冊;屬土地重劃或開發案,請一併檢附基地範圍圖。
二、申請書件請郵寄至: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分署,地址:32547桃園市龍潭區佳安村佳安路2號。
三、本分署聯絡窗口:水環科,聯絡電話:(03)4712001轉602。

相關附件
申請表範本(odt檔案下載 | pdf檔案下載)
申請書範本(odt檔案下載 | pdf檔案下載)
土地清冊範本(odt檔案下載pdf檔案下載)
查詢流程(pdf檔案下載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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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資訊
一、依經濟部水利署100年1月27日經水事字第1003100075號函示,為有效提升政府跨機關作業行政效能,如非位於表列鄉鎮市區別者,即不位於水庫集水區內,請逕為處理,不須送本署相關單位查詢。
經濟部水利署100年1月27日經水事字第1003100075號函(pdf檔案下載)
全國已知水庫集水區位及水庫管理機關(構)表(pdf檔案下載)

二、「台灣省水庫集水區治理辦法」業於95年12月12日廢止,現階段未公告水庫集水區,目前水庫集水區之定義係依水土保持法第3條第1項第6款規定,即依水庫大壩全流域稜線以內所涵蓋之地區,本查詢服務係以「水利署水庫集水區暨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網際網路查詢系統」依上述定義進行範圍界定,屬參考性質。

相關網站連結
一、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與水庫及其蓄水範圍公告區位查詢網頁
二、水利署/便民服務 / 檔案下載 / 環境敏感區位查詢申請注意事項